唯其如此,才能对现代自由问题做出彻底的思考和解答。
您长期从事于中国文化发展研究,对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有自己的一套独特见解。因为西方的个人主义背后有一个上帝,只有在上帝面前才人人平等,因为我们都是上帝的子民。
根据西方学者的统计,伊斯兰世界近300年以来由伊斯兰信仰改信基督教的人数还不到四位数,即仅仅几百人,这与今天中国的状况呈现出相当的不同。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指出,人类在未来如果要真正走向一种共同的组织框架的话,这个经验只能在中国文明中寻找,虽然欧洲文明充满活力,但它指向分裂,而早在这之前中国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大一统的精神与智慧。这就形成了儒家思想解决安身立命问题的三种途径。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指出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兴起的国学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在经过了长期的主要以否定性的眼光来看待包括儒学在内的中国文化传统之后,在当代中国文化的建设中实现了更为注重凸显中国文化的民族主体性、更为注重以建设性心态来看待中国文化传统之转变的重要标志。当一些领导干部口里喊着为人民服务却实际上是在行以权谋私之实时,我们凭什么能够指望大众信仰马克思主义?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得不充分,也对其在中国的现代命运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实际上包括戴震本人在内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并不根本反对儒学本身的价值系统,而主要是批评其现实影响。如果与西方完全相同,那么所追求的仍是同质性。唯其如此,才能对现代自由问题做出彻底的思考和解答。
与会学者围绕拙著《自由儒学的先声——张君劢自由观研究》[3],讨论了自由儒学理论的得失。《现代儒学的浮现:从独享政治权威到竞争文化资源》,《政治学研究》2016年第2期。然而,且不说这句话在表达上的问题,事实上,天、德性等词语在儒学史上的不同儒学形态中具有不同的涵义。但对于儒家而言,现代性的本体观念依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8] 参见郭萍:《自由儒学导论——面对自由问题本身的儒家哲学建构》,《孔子研究》2018年第1期。在观念奠基的意义上,本源自由为良知自由奠基,良知自由为政治自由奠基。
而这种完备性立场,可能恰恰窒息了政治生机。其二,良知自由以现代性的生活方式为大本大源,乃是现代性个体主体价值的确证,而不是那种维护前现代主体价值的个人自觉。然而,陈文却将二者混为一谈。[13] 后来现代新儒家张君劢也专门提出,代表个体主体价值的立场应称为个性主义,而不能与自私妄为的个人主义混淆。
从共时维度讲,主体性的形上自由和形下自由皆由前主体性的生活本身给出。[14] 如果陈文所说的个人主义是指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恣意妄为的价值立场,则无需多言,因为它不但是儒家所拒斥的,而且也是古今中外众多理论学说、包括自由主义所共同拒斥的。(任剑涛:《当经成为经典:现代儒学的型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4月版。此后的哲学家不断发展、修订和完善,不论是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还是意志主义,其实都是从本体论上确证着个体的绝对主体地位。
所以,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家往往是在默认这个主体的前提下,直接阐发政治自由的内容。[4] 任教授首先肯定了自由儒学的重大意义,因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自由价值。
其他一切正面情感,以及各种负面情感,诸如烦、畏、厌恶、焦虑等,皆源于此。[3] 郭萍:《自由儒学的先声——张君劢自由观研究》,齐鲁书社2017年11月版。
但陈文并未说明他所反对的个人主义,究竟是指以个体为社会主体的现代价值立场,还是那种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价值立场?鉴于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价值立场,我们有必要做明确的分辨,不能含糊带过。如此构想,旨在为现代政治自由夯实一个坚实的哲学根基。参考文献: [1] 2018年6月在清华大学举办的儒学的现代转向暨《当经成为经典:现代儒学的型变》新书发布学术研讨会。而自由儒学不仅涉及形下的社会政治层面的内容,而且相应地提出形上层面的本体依据,乃至更进一步追溯自由的本源,由此形成一个具有三个观念层级的理论系统。按照儒家的理解,生活本身的情感显现,不仅仅是烦、畏(海德格尔)、厌恶、焦虑(萨特)等生存情绪,更重要、更根本的是仁爱情感,即爱人及爱物的情感。[5] 其思想进路是传统儒学与自由主义的兼取–融通,其实质是传统儒学与自由主义的异质共建。
陈文认为,儒学的价值论与方法论则不是,它的古典性表现在对天及其德性的信仰和坚持上。对此,我想说的是,这种自由儒学是自由主义的前途,不是儒学的前途,因为它是自由主义的中国版,而不是儒学的现代版。
摘要:陈明先生以《鸠占鹊巢:自由儒学质疑》为题,对任剑涛教授讨论的自由主义儒学、笔者提出的自由儒学进行了质疑。而爱己、成己最基本的内容,就是个体对自身权利的维护。
在中国与西方共同面对现代自由问题的当下,西方思想家虽然已经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自由主义,但它作为一种西方话语,无法体现中国人对自由理解的独特性。3、政治自由即对形下政治自由进行的儒学阐释。
个体之所以是现代社会主体,这并不是某家某派、某种主义所臆造的,而是现代生活方式本身所造就的。儒学该如何去对接自由,对自由如何表态,如何托生,如何与实践接榫,都是儒学、尤其是社会政治儒学必须承接的重大主题。[8] 故自由作为一种主体性观念,必然来源于前主体性的存在本身,即非现成化的、衍流不息的生活本身。三 陈文之所以质疑自由儒学,除了混淆和误解之外,根本还是由于其臆造了传统与现代、儒学与自由的截然对立。
据此而言,由现代性的生活方式所确立的德性,势必确证着个体作为现代社会的主体。例如,陈文所谓的儒家与自由主义在价值论与方法论上的对立,就是这种臆想的一种体现。
) [2] 陈明:《鸠占鹊巢:自由儒学质疑》爱思想网,另名为《鸠占鹊巢:自由主义儒学质疑》儒家网(www.rujiazg.com)2018年8月10日。另一个是,自由主义只是西方现代文明的政治理论,只是西方文明架构中的一个局部板块,而儒家思想则是中国文明的基础性架构,二者在文明地位和意义上并不完全对称。
二 基于上述澄清,笔者须进一步指出:陈明先生在尚未了解自由儒学的情况下,就臆断自由儒学将一个外部的政治方案植入中国思想,是一个鸠占鹊巢的自由主义的中国版。[6] 冯川:《新传统与儒家自由主义就儒学与现代性话题与杜维明教授对话》,《博览群书》2002年第3期。
[6] 而自由儒学则是根植于儒学本身,来发展出自己的、而非自由主义的现代自由理论,主要通过反思现代新儒家返本开新路径的缺陷,提出儒家要发展现代自由就不能止于返回到某种传统儒学,而是要面对现代性的生活方式所凸显的现代自由问题本身,展开有本有源的思考。虽然政治哲学家未必需要去建构本体观念,事实上他可以不思考、甚至不承认这个本体,但不论怎样,本体作为一种观念承诺却始终无法逃逸。因此,任教授的自由主义儒学与笔者的自由儒学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理论。确实,在这方面,笔者与任教授持有不同的观点。
例如,汉儒提出的作为宇宙本体的天道,实与人间政事相感应,映射着作为帝国伦理政治核心价值的三纲,即所谓三纲可求于天[11]。笔者认为,任何关于自由的学说,包括自由主义,背后必然会有一个本体论承诺,故不能不考虑文化背景。
自由儒学也是在继承前人成果、特别是20世纪现代新儒家的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的探索。而当前,儒家对现代自由问题的积极回应,势必要兼顾现代性与民族性,即需要为中国人的现代自由诉求提供一种民族性表达。
如果不承认,不服气,那我建议剑涛及其同仁思考两个问题,一个是自由主义的方法论和价值论是个人主义的,而儒学的价值论与方法论则不是,它的古典性表现在对天及其德性的信仰和坚持上。同时,传统的儒学理论虽然是一种中国话语,却不是解答现代性问题的理论。
文章发布:2025-04-05 1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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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我们意识到由于西方率先为现代自由的合理性提供了相应的理论支撑,这同样值得我们借鉴。
索嘎